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经研究,现就重庆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 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名时间
2017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1日(节假日除外)。
五、考试时间
2017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
会计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13日至16日 (共4天、8批次) |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六、考点考场设置
根据财政部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市考点设置将根据报名人数和区域分布设置,具体考点设置情况另行通知。考场由考试编场软件系统随机自动生成,详见准考证。
七、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先在网上填报信息,再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在网上进行缴费。
具体流程: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会计之家”(http://www.cqczkj.gov.cn)网站首页点击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填报考试信息,并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签字确认。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单位公章。本人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他人代为提交资料的,还需提交委托协议和受托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
八、报名考务费
1.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仍按照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渝价〔2005〕507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50元。
2.各区县财政局报名点负责登记需要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名人员信息,于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到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开具收据。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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